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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时的执行和解

本报通讯员 余伟生

11月14日清晨6时12分,灵武火车站,当段某某刚走下列车时,一张法院传票便递到了他的面前。

“是段某某吗?我们是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跟我们回法院。”

面对执行法官,段某某低下了头。

原来,兴庆区法院执行法官早在凌晨4时就接到悬赏举报,称段某某将乘火车抵达灵武火车站。执行人员提前在火车站布控守候,静待其现身。

该案源于段某某在银川某银行的32万余元借款一直未予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打破困局,兴庆区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社会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

接到举报后,承办法官迅速召集“执行110”备勤值班人员,4时40分集结完毕,驱车赶赴执行现场。途中,核实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和所乘车次后,法官通报相关情况并请求协助布控。

在将段某某从灵武火车站拘传至法院的途中,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严正告知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段某某主动表示愿意先履行部分义务,并承诺剩余款项将分期履行。鉴于其有履行意愿,执行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段某某当场支付1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

从接到举报到“执行110”成功控制被执行人、促成执行和解,此次行动全程用时不到4个小时,充分彰显了“执行110”机制与执行悬赏联动的高效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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