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虎) 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隆湖法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基层治理“桥头堡”作用,以“石榴花开”调解室为纠纷化解前沿阵地,通过当庭执结的务实举措,为辖区群众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两名务工人员因被告欠薪引发纠纷,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并协助调取被告现租住地址、最新联系方式。法庭干警根据线索多次联系被告无果后上门送达,在平罗县某小区敲开了被告家门,面对被告妻子的质疑,干警耐心向其释明欠薪的法律后果,其妻子才拨通了被告电话,被告对欠薪的事实予以认可,承诺会积极协调解决。12月5日上午,原、被告等人一同来到隆湖法庭,被告妻子当庭向原告及另一工友支付了欠薪。
在调解某物业公司起诉王某等人欠缴物业费案件中,法庭干警采取“双向疏导,给付解纷”的调解策略开展调解。通过反复“背对背”劝说,最终双方在应缴金额、改善服务质量等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业主当庭向物业公司支付了物业费,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隆湖法庭督促物业公司正视服务中存在的短板、提升服务质量,减少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在同一出租车公司的李某与罗某驾驶出租车发生了碰撞,针对车辆停运损失协商未果后,李某将罗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罗某拿到诉状之后又提起反诉,要求李某赔偿其停运损失。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组织双方调解,一开始双方寸步不让,各执一词。考虑到双方系同一出租车公司车主,调解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法庭干警围绕双方责任划分、实际停运损失的计算予以释法说理。经核算,因本次交通事故,李某产生停运损失2600余元,罗某产生停运损失2100余元,经折抵后,罗某当庭向李某支付现金5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