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娜) 近日,原州区人民法院寨科法庭的法官、书记员与原告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被告杨某围坐在一起,巡回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8月,原告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被告杨某签订《承包饲养合同》,约定了出资金额、承包内容、期限、费用等相关事宜,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圈棚一处及价值13.2万元的12头牛供被告饲养。2020年8月合同到期后,因被告杨某履约情况良好,双方续约但未续签书面合同。2022年8月,被告杨某因身体等多种原因未能按期付款引发纠纷,原告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杨某诉至法院。
拿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与杨某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到杨某身患疾病,出行不便,家庭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与原告商议后决定上门开庭巡回审理此案。
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等一行人来到杨某家中,看到其家中居住条件简陋,生活窘迫。承办法官意识到杨某履行确有困难,遂建议原告结合被告实际情况延长还款期限以及减免部分利息,并耐心细致解答案件争议的法律问题。最终,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
原州区法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从审判庭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用实际行动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让司法为民在这个冬天更有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