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立伟 马晓斌) 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河西法庭将审判现场移至纠纷发生地,通过实地勘验、释法说理,巡回审理并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5年8月,原告许某和被告陆某签订了一份《装饰装修协议》,约定由陆某对许某的超市进行装修,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只约定进行简装,没有写明具体的装修项目、用材。陆某在装修过程中,发现装修完成后自己可能严重亏损,遂停止装修。许某多次和陆某协商后续事宜未果,遂将陆某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系典型的涉民生案件,且双方争议分歧不大,为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纠纷现场。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准确归纳了争议焦点。在查明事实之后,法官没有简单定分止争,而是抓住双方均有和解意愿的有利时机,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交易习惯等多个角度,对双方开展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调解工作,指出了纠纷的根源。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重新约定完工期限,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了细致约定;原告同时也放弃部分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