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燕) 近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运用“以保促调”模式,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当场履行了12万元案款。
某建筑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张某和马某。2020年,张某和马某按约完成了工程施工内容,但某建筑公司未向二人支付工程款。张某和马某多次催要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为防止某建筑公司转移财产,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张某和马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经过审查相关证据后认为,张某和马某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立即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某建筑公司因其账户被依法查封导致其无法正常使用,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希望能够调解处理。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某建筑公司代理人释明保全对该公司产生的影响,一方面就案件本身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建筑公司向张某和马某支付工程款12.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