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2025年,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办案质效持续向好。
一年来,该院先后荣获14项集体荣誉和24项个人荣誉。167篇理论调研、工作信息被省级以上刊物刊发,24篇案例被上级检察院转发推介。在《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宣传报道130篇。以真实案例为原型制作出品的微电影《奔腾的琴弦》,先后荣获中国微电影大典“金蜂鸟奖”三微比赛二等奖、第38届金鸡奖“法治盛典”活动全国“十大创新力”奖。
胸怀大局保平安
这一年,该院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起诉各类刑事案件485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人,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犯罪80人。依法惩治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3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成功出庭指控张某某等19人涉恶案,提前介入庞某某等13人涉恶案,批准逮捕11人。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宁夏演艺集团系列案等职务犯罪16人。夏某受贿案中,成功追诉洗钱犯罪。承办宁夏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办案质效及庭审效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评价。
坚定不移促发展
这一年,该院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起诉24人。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腐败犯罪,起诉3人。加强对涉企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件。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监督撤案6件,有效释放企业经营活力。强化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社会信用领域监督案件7件。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2件。加大“大武口凉皮”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力度,牵头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动保护机制,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磋商案件9件。办理的督促整治无证取用地下水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区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勇担使命护民生
这一年,该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办理社保基金诈骗案件,批捕3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7人。督促对部分药店“药师挂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23家药店完成整改。督促行政机关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隐患问题开展整治,推动完成219座充电桩验收工作,整改问题隐患80余处。
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2人,起诉61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起诉36人,不起诉7人。持续做优“蓝小武”未检工作品牌,精准开展法治教育和观护帮教。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4次,制发督促监护令23份。聚焦校车安全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履职,办理案件21件。针对违规开展青少年教育矫治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取缔2家违规经营主体。
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追索劳动报酬7万余元。关注妇女权益保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推动14家用人单位下架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聚焦残疾人权益保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督促行政机关对17处无障碍设施进行提标改造。通过公益诉讼履职,推动8家社区食堂卫生不达标等问题整改。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3.7万元。
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16件。选派业务骨干常驻区综治中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3人次。在工人街社区建立检社共建共治联系点,设立“周四检察服务岗”,提供法治服务171人次。联合侨联成立宁夏首家“检侨工作室”,工作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
做优主业强监督
这一年,该院持续发力做优刑事检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案件19件。监督立刑事诉讼案18件、监督撤案104件,纠正漏捕、漏诉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8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7件,办理抗诉案件2件,法院均采纳并改判。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1件。监督收监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10人。
多点发力做强民行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3件,同比增长38%。深化府检联动,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验做法在全区检察机关作交流。做实行刑反向衔接,督促对19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刘某涉嫌盗窃罪行刑反向衔接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86.51%。依法提出从轻从宽处罚量刑建议327人,不起诉35人。
精准高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督促税务部门收回欠缴环保税及水土保持补偿费28.3万余元。督促下架含有身份信息的公开信息270条。加强工业遗产司法保护,推动相关部门确认工业遗产核心物项17处、签订保护协议8处,为地方转型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