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秀丽
周娟是贺兰县一名基层人民陪审员。在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的庭审中,她对被告人的行为作出了细致剖析:“被告人不仅做到主动配合,更全面地供述事实,并提供雇主信息。这体现出真诚悔罪的态度,而非单纯功利性的避重就轻。在量刑时应当充分考量这份主动性,从而彰显自首制度蕴含的惩戒与教育价值。”最终,审理法官综合考量后,采纳了她关于被告人主观恶性与家庭处境的分析意见。
周娟的履职表现并非偶然,其背后是贺兰县司法局长期以来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扎实成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贺兰县司法局荣获“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近年来,该局持续优化陪审员履职全链条支撑体系,通过强化组织协同、拓宽宣传渠道、规范选任程序、提升法律素养等举措,系统推进陪审员队伍建设,有力促进陪审员在实践中切实履职,为深化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坚实基础。选任87名党员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持续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势和特色,不断激发群众参与司法审判活动的积极性,让更多“民间智慧”融入司法实践。做好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细化各阶段任务和节点,实施目标化管理与动态跟踪。立足陪审工作需求,构建“专业化+广泛性”的人民陪审员队伍。目前,150名人民陪审员中实现基层一线代表占比80%,法律、教育等专业人才占比50%,有效提升参与陪审的群众代表性与专业精准度。
严格执行公告、报名、审查、考察、公示和任命等程序,确保程序规范、环节完整。贺兰县司法局与贺兰县公安局、乡镇(街道)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审查750余人次,确保候选人符合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各环节进展、候选人名单及基本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选拔程序的权威性和公众信任度。通过集中授课、庭审观摩、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模拟演示培训常态化开展“靶向培训”,持续为陪审员“充电赋能”,有效破解陪审员履职保障难题,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