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芳芳
2月2日,在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银新苑南社区的三次上门“背靠背”、一次社区“面对面”的调解下,业主张先生赔付了邻居李先生4.5万元,李先生出具了谅解书。
这是一起因“遛狗不拴绳”引发的肢体冲突纠纷。1月底,张先生向社区求助,称去年底自己在单元楼门口偶遇李先生遛狗,但未给狗拴绳。见小狗朝自己狂吠,喝酒后情绪激动的张先生便对狗进行呵斥。双方争执过程中情绪失控,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民警现场处理完后,李先生前往医院就诊发现全身7处骨折,后住院治疗5天。出院后,经派出所委托,专业机构对李先生的伤势进行伤残鉴定,结果被评定为一级轻伤。
“我们愿意赔偿,但我们家庭条件不太好,对方要求的金额太高。”眼见纠纷“升级”,多次与李先生协商未果的张先生向社区求助。
社区综治与司法专干曹嘉璐、网格员上门了解事发经过。“我不可能调解的,他打伤我就该承担刑事责任。”起初,李先生拒绝沟通。
“咱们原来都是一个队上的,以前没少互相走动。现在对方认识到错误,也愿意赔偿,您这儿有什么诉求先提,我们去跟他谈。”曹嘉璐并未放弃,第二次上门时,以拉家常的方式消解了李先生“一肚子的火”。李先生逐渐打开了话匣子:“这么大年纪遭这个罪,确实给我气着了。不过我遛狗没栓绳也有错在先……”
但双方的赔偿金额差距6万多元,如何弥合?“请专业的律师介入一下。”社区党委书记秦娜出面,邀请社区公益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萍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为调解划定了理性的价格区间。
带着这份清单,曹嘉璐第三次去了双方家,客观指出李先生“不拴绳”作为违规在先的过错,引导其合理降低赔偿预期,又引导张先生正视自己的错误,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
2月2日,放下抵触情绪的双方坐在了社区的调解室里。张先生主动向李先生表达歉意,诚恳说明家庭实际情况,也表达了和解诚意。李先生同意了“道歉并一次性支付赔偿款45000元”的赔偿方案,并出具了谅解书。
当场赔付完的张先生,卸下了心中的大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