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景广东 文/图
为震慑拒不履行的失信行为,近日,彭阳县人民法院利用周末启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各执行小组兵分多路,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
清晨突袭清缴欠款
“我们是彭阳法院执行局的,现依法向你送达拘留决定书。”“你们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今天不是周末吗?”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张某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问道。
2年前,张某向某村镇银行贷款10万余元用于经营周转,后因生意失利,其开始逃避还款义务。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不仅未主动履行,还更换手机号码、长期在外居住,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结合前期调查,确定张某近期返回父母家中。集中执行当日清晨,执行干警敲开了张某父母的家门,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此时张某彻底清醒,当场联系亲属紧急筹款。1小时后,10万余元案款全部转入法院账户。
拘传破解“拖字诀”
黄某于3年前向银行贷款6万元用于购车,后因经济困难开始逾期。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黄某终以“在外打工”“暂时没钱”等理由推脱,甚至一度隐匿行踪,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通过走访并协调公安机关协助排查,最终锁定黄某实际居住地。集中执行行动当日8时许,执行干警到达黄某的住处,依法拘传了准备外出的黄某。黄某见状立刻表示会想办法还钱。
鉴于黄某确有困难,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黄某向亲友借款3000元交付,并就剩余款项与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困境里的还款出路
赵某与吴某系夫妻,此前因养殖需要向银行贷款12万元,后因亏损无力偿还本息。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调查发现,2人除农村住房外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赵某因病长期服药,家庭负担沉重。
执行干警多次与赵某夫妻二人沟通,一方面严肃说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另一方面详细了解其实际困难和还款意愿。1月17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赵某家中,与其共同核算收支情况,并主动联系银行说明情况。经反复沟通,银行同意给予宽限期,并减免部分罚息。赵某夫妇当场凑齐5000元履行首期款,并签订分期还款承诺书。
此次行动,彭阳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20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10人、拘留3人,促成8起案件执行完毕、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11.5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