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兰海红) 近日,泾源县人民法院六盘山人民法庭应大湾乡综治中心邀请,参与协议化解一起跨村土地权属行政争议,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
甲村农户马某持有早年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对案涉土地已耕种数十年,而相邻乙村集体经济组织凭新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马某腾退土地并赔偿损失。案件审理期间,乙村承认在办理新的土地确权证书时,甲村并无相关人员到场参与地界指认,确权程序存在瑕疵并主动撤诉。随后,马某以泾源县自然资源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乙村持有的土地确权证,该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驳回了马某诉请。行政诉讼救济遇阻后,马某情绪激动,矛盾有激化风险。
六盘山法庭虽不是该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但考虑到纠纷属地在辖区,遂指派资深法官参与调解。法官全面梳理案情证据,厘清民事与行政法律关系交织点,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及自然资源局、司法局、派出所和两村村委会相关人员、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释法、析理、指路”。法官向马某解读行政诉讼驳回的法律依据,明确司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与限度,消解其对判决结果的困惑;指出本案症结实质是发证不规范,原先的确权证未附四至坐标图与现行确权程序瑕疵而引发的相邻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告知当事人解决此类权属争议的正确法律途径是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权属确权行政裁决纠错,而非反复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维权。同时,法官耐心倾听马某诉求,引导其摒弃“信访不信法”的错误倾向,树立依靠法定渠道解决问题的信心,最终,马某认可了法官的建议,表示会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