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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人员逃避执行

“法院+公安”联合约谈促当场履行

本报讯 (通讯员 刘蕾) “你若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受到司法拘留或刑事追究,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从而导致缓刑被撤销,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约谈刻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邹某,从其缓刑人员的特殊身份出发,郑重告诫其在缓刑考验期内,要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最终在法院发布布控协作请求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邹某将全部执行案款2万元缴至法院指定账户。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邹某应向周某偿还借款2万元。判决生效并进入履行期后,邹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与邹某沟通,督促其履行,但邹某始终以“经济困难”“暂无收入”等理由推诿,刻意规避执行。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邹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且其开始隐匿行踪、逃避执行。

金凤区法院迅速整理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了对邹某的布控协作请求。公安机关收到请求后高度重视,将邹某纳入专项行动协查清单,充分发挥在大数据研判、人员轨迹追踪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警务资源,启动快速协查程序。经排查,公安机关发现邹某此前因他案被判处刑罚,目前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依法接受社区矫正。金凤区法院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共同约谈邹某。

在“法院+公安”联动的强大压力和精准的法律政策攻心下,邹某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积极筹措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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