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义(身份证号:6422231997****341X)
部门/岗位:机务拖拉机司机
你自2025年9月19日起长期旷工至今,在此期间人事人员及机务负责人均联系你到岗或办理请假手续,你依旧未至公司办理并提供正当理由及有效证明,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公司《员工手册》第六章第六条规定(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者视为放弃所属权益),经公司决定:自2026年3月3日我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于3日内办理工作交接、薪资结算与离职手续;逾期未办,公司将依法停缴社保并出具解除证明。
宁夏德龙酒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