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李璇
王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付清全部装修款后,装修公司却一再失信拖延,致使装修陷入“烂尾”。眼见邻居们陆续迁入新居,王某将装修公司诉至贺兰县人民法院,要求其退还全部装修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5年初,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总价11万余元、工期3个月。合同签订后,王某如约支付了全部装修款。但3个月工期届满,某装修公司仅完成水电改装、吊顶等基础工程。房屋装修进度停滞,焦急的王某多次上门理论,却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今年1月,某装修公司更是直接回复:“想继续装修,要等到2026年4月。”王某当即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装修费用,但在协商具体退款金额时,该公司负责人挂断电话,此后一度“失联”。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尝试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无果后,引导王某申请财产保全措施。3天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现身,承认违约事实并愿意解除合同。可一提到退还费用,双方便激烈争执、互不相让。
退还的费用怎么算?与其各说各的、争论不休,不如去现场看看,让事实“说话”。于是,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到案涉房屋实地勘察,逐一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和质量,联系多家装修公司进行询价对比,形成了一份客观、翔实的参考依据。随后,承办法官耐心讲解先行调解的优势,详细计算具体退还款项,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装修公司在期限内一次性退还装修款5万余元。
“谢谢法官提醒,这次我一定擦亮眼睛,选一家靠谱的装修公司。”3月23日,经承办法官督促履行,某装修公司将费用一次性转入王某的账户。为避免此类纠纷再次发生,承办法官继续做好释法答疑工作,提醒王某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不仅要关注装修公司的工程报价以及项目内容,还应当多关注公司的施工资质、施工水平、质保服务以及司法纠纷情况等。更要规范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若遇到无故拖延工期等违约情况,及时留存和收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