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琳
“坚持‘民生优先、精准执行’的理念,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分类实施,既以强硬手段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又以温情举措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兑现司法为民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3月26日,泾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于伟刚对记者说,在日前开展的“春日利剑”专项执行行动中,泾源县人民法院共传唤被执行人28人次,拘留2人,执结各类案件23件,执行到位83万余元。
精准执行解民忧
申请人李某某受雇于被执行人于某某,在屋顶更换树脂瓦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此次事故造成申请人身体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法院审理后,判决于某某承担各项费用5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一张网”线上查控发现,被执行人于某某名下无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下走访又了解其收入来源不稳定且需要抚养在校子女,执行一度陷入僵局。面对困境,执行干警制定个性化化解方案,主动上门沟通。
“我没有包这个活,我还有几个学生娃要供养呢,没有钱。”执行干警刚说明来意,于某某情绪激动,拒绝交流沟通。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带至法院释法明理,在其仍无动于衷后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途中,执行干警持续耐心劝导,于某某在办理拘留手续前幡然醒悟,主动找人担保,并履行部分案款,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司法力度与温度并行
杨某与咸某第二次诉讼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个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承担16万元抚养费,分两期支付,但咸某逾期未履行。
执行法官阅卷后考虑到两个孩子尚年幼,一次性执行全部抚养费极可能加重被执行人生活负担,也未必能完全保障孩子长远成长需求,遂电话联系双方来法院协商解决。
被执行人咸某提出支付6000元抚养费,剩余款项无力一次性付清。在法官的法律释明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咸某于2026年3月18日缴纳3.64万元,剩余案款分期支付,并由两名案外人自愿提供连带担保,既保障孩子的抚养权益,也兼顾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截至3月26日,咸某已履行3.6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