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田进旺) “太感谢法官了,不仅帮我拿到了执行款,还解开了我们双方心里的疙瘩。”3月27日,申请执行人田某在同心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23年3月,田某与马某经人介绍相识,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后共同生活,后因感情不和产生矛盾。田某诉至法院,要求马某返还婚姻财产。经审理,法院判决马某向田某返还彩礼16万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田某于2025年7月向同心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马某未果,其始终逃避执行。法院虽依法采取了异地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但案件未能实质性化解,只能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3月25日,转机出现。同心县公安局石狮派出所民警联系执行法官,称田某与马某因返还彩礼问题发生冲突。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网格员共同开展工作。工作人员一方面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厘清争议焦点,疏导当事人情绪,建立调解基础;另一方面,从法律、公序良俗、情感联结三方面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执行法官还拿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普法宣讲,让马某及其家人明白彩礼的法律属性和返还规则。
通过刚柔并济的调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分歧不断缩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执行法官和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马某当场向法院履行执行案款13万元,田某自愿放弃剩余案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