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原则上每年集中制定一次,每年3月底前制定完成,并在年度周期内实行动态管理。”近日,贺兰县正式制定并印发《贺兰县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办法》立足贺兰县执法实际,在前期“1+N”综合查一次工作规范指引的实践基础上,重点围绕组织领导、牵头职责、工作机制、实施流程、保障措施等关键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联合检查“计划编制、事前准备、组织实施、结果处理”全流程标准,系统厘清“谁来查、怎么查、如何督”三大核心问题,构建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联合执法标准统一、流程规范、有据可依。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贺兰县涉企行政检查从“分散监管” 向“协同共治”、从“多次检查”向“一次到位”的根本性转变。自“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以来,全县已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587次,企业迎检负担大幅减轻,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