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杨虎
近期,海原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精准施策,成功化解两起建设工程企业纠纷,实现了“办理一案、化解一串、护企一方”的良好效果。
巧解43万元债务纠纷
实现双方共赢
在一起标的额43万元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案中,申请执行人海原某建筑公司,因工程款被拖欠,导致无力支付工资,濒临破产边缘。而被执行人西安某建筑公司同样身处困境,其上游总包单位款项迟迟未结,自身应收账款收回困难,账户被冻结后更是雪上加霜,陷入“无钱可还、经营停滞”的恶性循环。
进入执行环节以后,海原县法院执行法官李文治并未简单采取“查冻扣”的措施,而是经线下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虽暂时无法履行执行案件,但其仍在承接业务,具备“造血”能力,若机械执行,可能导致其彻底停摆,海原某建筑公司的债权也将更难实现。为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引导当事人从“两败俱伤”转向“共渡难关”。最终,一项共赢和解方案出炉:西安某建筑公司筹措保证金10万元支付给海原某建筑公司,以解其燃眉之急,剩余33万元债务分三期履行;同时,西安某建筑公司以其位于西安市核心区域的一套100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方案达成后,海原县法院随即依法解除对该西安某建筑公司账户等关键经营权限的限制措施,海原某建筑公司获得了救命资金,稳住了阵脚;西安某建筑公司得以“喘息”,恢复运营,逐步恢复履约能力。这一“放水养鱼”式的柔性执行,打破了债务僵局,既保护了产业链上小微企业的生存,也挽救了一个可能倒下的中型企业。
斩断“拖欠链”
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
另一起案件虽标的额不大,却关乎企业权益与民生冷暖。甘肃某公司在其承建的政府防洪渠改造工程中,因体谅材料供应商甲公司的困境,应其“预付农民工工资”的请求,提前支付了部分货款。然而工程验收后结算,发现竟多支付了18万元,甲公司收钱后却玩起“失联”,甘肃某公司维权陷入困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调查结果令人担忧:甲公司账户空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并欠三名农民工工资共计8万元也未结。
执行法官迅速调整策略,应申请执行人请求,依法追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为被执行人。面对法院发出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边境控制等“组合拳”的强大压力,一直“隐身”的实际控制人李某迅速现身,一次性缴清了全部18万元案款。
执行并未就此止步,法官趁热打铁,向其严正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与社会责任。在司法强力的震慑与督促下,该法定代表人李某很快将拖欠的8万元农民工兄弟工资一并结算完毕。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彻底执结,潜在的劳务纠纷也被扼杀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牢牢守住了民生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