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炳宇
“多亏了你们帮助协调,经过这段时间的装修,我和家人终于可以入住了。”4月20日,灵武市综治中心负责人马冬电话回访当事人苏某后,长舒了一口气。
事情还要从2023年11月说起。灵武市民苏某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一套住宅房产,次月便完成了过户手续,成为房屋产权人。可满心欢喜准备入住的他,却遭遇棘手难题:当地供暖公司以房屋存在2014年起累计拖欠多年的停暖费为由,拒绝为其办理供暖接入手续,导致房屋一直无法正常供暖,苏某也因此迟迟不能搬入新居,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4月2日,当听说灵武市综治中心能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苏某推开了该中心的大门。
“房子是我通过正规司法拍卖程序拍来的,所有手续合法合规,前房主欠的停暖费,凭什么我买单?”面对工作人员,苏某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了解情况后,该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介入,多次牵头组织双方开展协商调解。第一次现场调解,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彼此都不肯让步,初次调解不欢而散。第二次调解,因供暖公司相关负责人临时缺席,无法现场拍板解决方案,调解工作被迫终止。随后几次组织调解因双方各自原因未能开展,直到4月10日,该中心将双方再次约到一起调解此事。
当日,调解现场气氛依旧紧张,苏某倾诉:“自从过户后,供暖公司一直没有把供暖管道接入我家,导致无法正常供暖,我有家不能回,来回折腾,实是苦不堪言。”供暖公司负责人则寸步不让,现场摆出房屋费用台账,坚称苏某作为房屋现实际所有人、产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相关的历史欠费及相应责任,要求补缴全部欠费。
面对双方再次陷入对峙的局面,综治中心信访局工作人员朱成斌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开展调解,逐条梳理案件适用法律条款,明确向供暖公司代表指出,司法拍卖取得的房产,新产权人无法律义务承担原产权人遗留的个人欠费,供暖公司以内部规定要求苏某承担历史欠费,于法无据。
紧接着,综治中心负责人马冬切换视角,以换位思考的方式打开双方心结,语重心长地对供暖公司代表说:“通过正规渠道买了一套法拍房,却要承担别人欠下的多年采暖费用,换作是你,你愿意吗?”这番直白又接地气的话语,令原本态度强硬的供暖公司代表一时无言以对。
在调解人员耐心细致的疏导下,供暖公司负责人的态度慢慢软化,不再强硬要求苏某承担全部历史欠费;苏某也考虑到纠纷化解的实际情况,愿意作出适当让步。最终,经过现场多轮细致协商、反复核算费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苏某承担2025年全年供暖费用以及2024年两个月的停暖费,总计4543元;供暖公司在调解达成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为苏某房屋接入供暖管道,保障苏某正常居住使用。至此,该起法拍房供暖欠费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