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项目管理,明确责任边界,防范法律风险,现就德鸿商贸金融物流广场4#商业广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授权及印章事宜,郑重发布本公告,敬请社会各界、与本项目相关的各单位及个人知悉:
一、授权撤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撤销杨世存(身份证号:6422231981****4918)、苗三国(身份证号:3411821983****3615)二人在本项目中代表山东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一切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公司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合同签订、款项结算、文件签署、对外承诺等全部相关事宜。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杨世存、苗三国二人不再享有任何代表本公司处理本项目相关事务的权利,其任何以本公司名义实施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为,均系其个人行为,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二、印章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项目项下所有印章全部作废,立即停止使用。作废印章明细如下:1. 本项目项目部公章;2.本项目技术专用章;3.本项目资料专用章;4.本项目财务专用章;5.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各类专用印章。三、免责声明: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公告所列作废印章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欠条、结算单、承诺函等任何文件,或未经本公司有效授权(加盖本公司正式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签订的相关文件、产生的债务凭证,均对本公司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本公司不予认可,亦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严格遵守本公告内容,避免因无视本公告导致自身权益受损。若有违反本公告相关约定,擅自使用作废印章或与无权授权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相关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