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川市人民检察机关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监督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民事和解自愿、合法原则,更新监督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适用“三个三”工作模式,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一是察微析疑精准研判,“三措并举”夯实和解基础。银川市人民检察机关推行一次释明机制,耐心做好沟通协调,就案件办理程序、需要提交材料、和解后履行风险等问题,向当事人及时阐释说理。通过审查卷宗、公开听证、调查核实等,对每一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初步审查后,当面或以电话方式充分与当事人沟通,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对抗发生。同时,践行“枫桥经验”,树立将和解作为化解矛盾最优理念,在查明案件事实及当事人利益诉求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
二是释法析理巧解心结,“三维疏导”营造和解氛围。银川市人民检察机关通过全面深入掌握案件事实,以事实、证据为依据,引导当事人从法律责任、诉讼成本出发,自愿、理性地选择和解结案。以情感人,突破和解心理障碍,将感情贯穿和解始终,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诉求,充分认识“斗气”不利于解决争议。
三是全面协调统筹衔接,“三轮驱动”确保和解实效。银川市人民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作为推进检察和解的重要手段,并对部分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员。同时,推进民事检察和解与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有效衔接,引导当事人达成检察和解,同时
助推法院执行案件结案,并将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与民事抗诉案件并列考量,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马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