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姚蓉 陈娟)近日,贺兰县通伏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补救了800多亩耕地的春耕作业。
2017年1月1日,通伏乡金堂桥村2队将流转给农户的841.1亩土地承包给郭某某种植水稻,承包期限为6年,土地流转承包费每年每亩540元,年支付454194元。2022年,因通伏乡农田种植结构调整,将稻田改为旱田,金堂桥村决定收回承包给郭某某的土地,但因合同未到期,郭某某坚决不同意,于是找到通伏司法所,要求为其做主。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仔细查阅相关证据材料,通过走访调查,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制定了调解方案。3月23日,通伏司法所联合姚伏派出所,在金桥村调委会调解这起纠纷。调解员耐心向郭某某讲述当前土地结构调整政策,向村代理人讲解合同违约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的几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金堂桥村于2022年4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郭某某合同违约赔偿款23万元,金堂桥村收回841.1亩承包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