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在融资贷款、工商注册、购置房产、交通出行等方面处处受限,信用卡恶意延期还款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失信人应聘求职遭遇重重阻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信用成为每个人的“第二张身份证”,曾经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信用,正逐步“变现”为有形力量,在给守信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失信者设置了障碍。
今年两会期间,征信领域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加快信用立法进程,推进信用建设法治化进程。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
“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睦、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信用对于个人、企业、社会、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道德规范和无形资产。但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仅靠道德教化、叩问良心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在文化、制度、法律等各个层面协同推进,把道德伦理的柔性规范与制度法律的刚性约束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营造“学信、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信用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