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奖励,对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资金奖补
■ 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对部分优势产业以及脱贫县区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电价支持政策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36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已于6月10日正式实施。
《政策措施》共分七个方面36项具体措施,采取更加精准的惠企纾困措施,帮助企业渡难关、增动能、促发展、添活力,确保实现全年稳增长的目标任务。
“《政策措施》明确对稳增长贡献突出的地区、企业和项目,总产值规模上台阶的企业及所在地区,以及当年投产当年入规的企业分别给予资金支持,明确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及节能减排等技术改造,提高投资贡献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支持技术创新突破和创新成果转化方面,明确对“揭榜挂帅”项目攻关和工信领域标准制修订的自治区内企业和社会团体给予补助,对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奖励。
为大力支持中小企业育成发展,《政策措施》明确对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资金奖补,指导帮助优质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并争取资金支持;明确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各地引进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投资额加倍计算招商引资任务额度。同时,加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落实并鼓励出台更多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举措,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为进一步推动转型升级提升发展动能,《政策措施》明确根据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完成投资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按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对获批国家、自治区大数据与软件优秀产品、解决方案等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以“后补助”方式支持工业App建设应用。同时,积极推动产业数字化,明确围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拓宽5G网络覆盖面,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对获得国家信息化领域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奖补。
在产业链条提升政策方面,《政策措施》鼓励构建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明确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打造示范地区;积极鼓励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明确在现有政策、资金、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的“链主”企业支持;鼓励优质企业嵌入优势产业链,明确区内优质企业嵌入国内外优势产业链,对形成实际贸易的予以奖补。
财税金融支持和要素供应保障方面,《政策措施》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明确对国家鼓励和自治区支持发展产业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给予税收优惠。并加大金融信贷产品创新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精特新”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绿色信贷按条件给予奖励,推动银行将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抵质押范围。明确对部分优势产业以及脱贫县区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电价支持政策;鼓励和加快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探索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
“在政策落实保障方面也做了明确规定,确保政策直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措施》明确压实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白名单”重点企业要素保通保畅,确保防疫物资产能充沛、储备充足;建立健全困难企业救助机制,推动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原材料保供对接服务。明确将各市、县(区)工业增长指标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加强政策落实督查,实行通报和绩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