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01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吴忠市民哈先生询问:因楼上渗水,造成我家楼顶、墙面和木地板受潮损坏,我该如何维权?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锐回复:要结合渗水的具体原因来维权,如果是楼上住户专有部分的管道损坏造成渗水的,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可向楼上住户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如果是共有部分的管道损坏造成渗水的,应由共有人及管理人承担责任,即使用该共有管道的业主均有责任,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在未尽维护保养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跑腿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