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文革)“这个调处结果我们很满意,疫情期间,线上视频调解帮了我们大忙。”当事人感谢道。
10月20日,海原县调解中心受理一起诉前名誉权纠纷案件。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线上沟通了解到,勉某与张某为表兄弟,两人因7年前盖房之事发生纠纷,后张某将勉某照片发布至网络平台,给勉某带来麻烦,因此勉某要求张某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受理案件后,调解员利用双方是表兄弟关系,从亲情方面进行劝导,使张某主动向勉某道歉,矛盾得以化解,勉某主动撤诉。
贾塘乡马某向罗某借款10万元逾期未还引发纠纷。贾塘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利用线上视频方式对此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展开调解。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从法、情、理等方面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最终,马某同意在1个月内分3次将借款归还罗某。西安镇园河村张某夫妻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且表明有离婚意愿,双方向镇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在调解中分析他们在相处过程中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向他们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导和调解,双方重归于好。
“9·20”疫情发生以来,海原县司法局积极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利用微信、电话等“不见面”渠道,辅以适当的实地走访,开展纠纷排查,加强基层源头治理。通过灵活运用线上调解模式“即时答”“马上调”,配置专业法律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等措施,做到疫情防控期间调解服务“不断线”“不打烊”。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95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