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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优公益诉讼 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记者 杨 超 陈 思 文/图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自备井非法取用黄河水问题展开调查。

“优美的生态环境就是优质的营商环境,抓生态保护就是抓发展。而公益诉讼为守护优美生态环境提供了可靠法治保障,展示出越来越旺盛的生命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益诉讼,能够预防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能促进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守护青山绿水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初被破坏的近60亩林地如今重焕生机,呈现出郁郁葱葱、欣欣向荣的景象。”11月14日,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据了解,2010年至2018年5月,吴某从泾源县香水镇2个村的村民处以租赁、购买等方式获得退耕还林地、耕地等20余亩并进行非法采砂,采砂面积不断扩大至60.9亩,林地、耕地遭到损毁,被泾源县人民法院判决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泾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处吴某承担恢复非法毁坏的植被及林木所需费用113.88万元。“这么大面积的林木,是否补植到位?”泾源县人民法院向泾源县政府建议,将赔偿生态修复金用于该案被破坏地理位置的生态修复。数年来,泾源县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部门多次督促、察看被毁林地,终于使“受伤”的林地恢复生机。

近年来,我区检察机关围绕黄河、贺兰山、六盘山、罗山“一河三山”和森林、草原、湿地、流域、农田、城市、沙漠“七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研究部署开展针对性强的特色专项监督活动。例如,开展黄河污染治理、守护自然资源、医院医疗垃圾处理等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监督黄河流域水污染、水土流失等损害黄河生态违法行为,土地、矿产、规划、测绘、林草等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违法排放污水、废物等违法行为。部署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固体废弃物、工业垃圾以及全区普遍存在的农用塑料薄膜对土壤造成的污染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同时,我区各市检察机关结合当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例如,银川市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公益专项监督,石嘴山市开展了助力贺兰山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吴忠市开展了草原林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固原市开展了六盘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卫市开展了农村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在履行监督职责时,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发现,青铜峡市滨河大道南侧黄河河道内有两个鱼池向黄河私设暗管,存在向黄河水体排放鱼池内污水、未经许可抽取黄河水的行为。随后,检察干警实地查验现场、走访调查、询问相关人员了解到,两个鱼池面积600余亩,每年投放大量的饲料、药品,并从黄河抽水放水,在河堤上搭建看护房堆放饲料、鱼药、杂物等,对黄河水造成污染并影响岸线环境。随即,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向青铜峡市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杜绝不达标排放行为,对违规建设的构筑物予以拆除,并加强巡查力度。后青铜峡市水务局回复,督促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收回湖泊,安排相关人员对周围环境进行先期整治,加装安全警示牌20多个、活动门栏杆8处,河湖中心安排人员加强巡逻检查。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鱼池已大面断水,但河堤上的建筑物未予以拆除。2021年7月,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与水务局共同向鱼池负责人释法说理,在公证部门的公证下,组织人员对河堤上看护房、杂物等予以清理。目前,检察建议内容全部整改到位。

5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352件,占比达到60.2%。其中,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3件,被诉侵权人缴纳、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02.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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