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人民群众切身需要,我区检察机关聚焦法定重点领域啃硬骨头、打持久战。同时,积极稳妥推进新领域探索,办案规模稳步增长,办案力度持续加大,着力提升办案质效。5年来,共立案办理各类新领域案件1323件,公益保护覆盖面不断扩大。
2021年11月22日,调解协议经过1个月公告后,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正式制发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目前,宁夏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的调解协议内容已全部履行到位。
冯某、李某某、刘某某3人利用在房屋装修装饰公司的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再以“对等交换”“信息共享”等方式将获取的信息倒卖给同行非法牟利,导致数十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和转卖。在法院主持下,民事部分达成调解,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而冯某、李某某、刘某某3人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其非法获利数额赔偿民事侵权损失2.9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同时3人向检察机关出具承诺书,承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不再从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为顺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新需求,我区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地完善,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外,又积极探索开展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9个领域。
5年来,我区检察机关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已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9件,对侵害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有力打击了侵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办理窨井盖缺失、飞线充电隐患、加油站手机扫码支付隐患、楼房高空置物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安全问题;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交通出行、日常生活、出门办事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无障碍环境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行维护等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发现案件线索132件,立案1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4件。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与盐池县残联联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摸排,发现无障碍卫生间设置不规范、无障碍通道无标识等10个问题。其中,盐池县人民医院、新区心脑血管医院分别存在无障碍卫生间无法正常使用或未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未加装扶手、无障碍通道无明显标识等问题。为此,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县残联工作人员、残疾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卫健部门等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
随即,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联席会议,通过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盐池县卫生健康局要求相关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对无障碍设施不健全问题进行整改。盐池县人民医院在无障碍通道醒目处张贴无障碍标识、对无障碍通道坡道加装双侧扶手、对无障碍卫生间加装双侧扶手并开放使用;盐池县新区心脑血管医院改造升级无障碍卫生间设置,张贴明显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