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推进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和“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报记者采访了区直机关工委负责人。
问:如何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虚化、弱化、淡化”问题?
答:一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党委会议研究和决定单位重大问题,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人可以列席党委会议。二是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党政主要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要充分酝酿、沟通协调,党组织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对于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重要业务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重大事项,党组织应当把好政治关。四是坚决纠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重形式轻效果、重留痕轻实绩的问题。
问:如何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切实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
答:一是实施“双强双带”工程,结合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等特点,深入开展“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先行者”等主题实践活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将品牌创建与提升党建质量、推动业务发展、强化基础管理等结合起来,培育、提炼、打造“符合党建要求、融合业务实际、契合支部特色”的党支部品牌,以品牌影响力提升“党建+业务”的融合力,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业务工作的各环节。三是实施党员先锋引领工程,在科研单位项目组、课题组等建立党员先锋队;在教师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立德树人”主题教育活动;在公立医院全面实施“戴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行动;在其他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设立党员先锋岗、划分党员责任区;在有建设项目的单位,推行党支部(党小组)建在项目上。四是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各级党组织按照隶属关系下考一级,突出日常考核、随机考核、谈话调研,重在解决问题。坚决纠治以有无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把考核结果与党组织“评星定级”“两优一先”表彰等结合起来。
问:如何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解决党建工作基本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
答: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制度要求,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党员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可以按照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设立党委的单位一般应当设立纪委,并按照所在单位领导副职配备纪委书记。党总支、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二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推动在中小学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加强自治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优化公立医院党组织设置。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创新开展符合单位实际和职责任务需求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执行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制度。深化“评星定级”工作。四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学科带头人、青年岗位能手中发展党员。健全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建立新入职党员纪律教育、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问:如何完善党建工作供给体系,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保障不力问题?
答:一是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将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严格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二是探索建立保障激励机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同级行政管理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工作合理计算工作量,纳入绩效考评,将工作业绩、研究成果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相应职称。注重选拔使用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三是加强事业单位党建活动阵地建设,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建好党员学习和活动场所。党员活动阵地可单独设置,也可与职工活动室、会议室等统筹规划、合并建设、一室多用。
问:如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切实解决基层党建人员力量和能力不足问题?
答:一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一般应当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由同一人担任的,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兼任行政副职,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二是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当设置独立的党务工作机构。设立党委的应当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三是开展党务干部“三强化四过硬五带头”活动,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任职书记一般应当在半年内完成岗位任职培训。有计划安排专职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之间进行双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