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01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银川市王先生询问:我公司新招的员工正处于试用期,请问单位可以不缴社保吗?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答复:不可以不缴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跑腿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