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昕)2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对2022年度各市县(区)上报的要情案例进行梳理,从中选取了3例具有代表性的参保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
同心县金某某骗保案。经查,参保人金某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存在虚构门诊大病病种、超范围超适应症用药及治疗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情况,涉嫌骗取医保基金3.2万余元。医保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回金某某骗取的医保基金3.2万余元,并处以2倍罚款6.4万余元,同时暂停金某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9个月,将金某某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材料及线索信息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纪律处分。
同心县马某某骗保案。经查,参保人马某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存在虚构门诊大病病种、超范围超适应症用药及治疗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情况,涉嫌骗取医保基金2.9万余元。医保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回马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9万余元,并处以2倍罚款5.8万余元,同时暂停马某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9个月,将马某某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材料及线索信息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纪律处分。
海原县李某某骗保案。经查,海原县某公司职工李某某于2020年10月在公司焊接水槽时受伤,存在第三方责任。李某某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谎称其因在家为牛棚焊接水槽时从脚手架上掉下,致使腰背部、腿部受伤,骗取医保基金6.6万余元。医保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并将案件材料和线索信息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于2022年3月14日立案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