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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项制度”助推检察委员会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三项制度”助推检委会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制定月度跟进学习、季度专题学习制度。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制定检委会定期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确保提前计划和注重实效的有机结合。每月及时跟进学习新修改的法律法规、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等。一季度,结合审查减刑案件和评查中发现的瑕疵问题,专题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并对评查中发现的瑕疵案件就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分析,统一审查尺度,规范办案流程,形成集中性的研讨意见,促使检委会委员进一步丰富知识储备、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司法责任落实,助推检委会专业化建设和议事决策水平有效提升。

二是制定定期研究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制度。“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该院把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每一批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研究学习作为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的标本,通过定期组织检委会委员研究学习,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统一司法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逐步明确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推进一线办案检察官重视案例研究,将案例研究作为夯实法律适用的根基,通过精研案例,“解剖麻雀”式开展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能力,拓宽法律理论视野,持续提高检委会委员的业务水平,进而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实践活动,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各项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三是制定业务指导和内部监督有机衔接制度。今年以来,该院检委会办事机构改变以往被动接受议题的现象,结合2022年度评查的减刑案件中发现的瑕疵问题,组织检委会委员进行研讨形成初步意见后,再次向全院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对研讨的减刑案例中发现的典型瑕疵,如法律文书样式、法律引用要求及从严掌握情节的考虑等相关问题,再次征求意见,目的就是提升议案决策水平,充分发挥院检委会的职能作用。通过此种方式,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研究对策措施,确保慎重对待审查的每一起减刑案件及相关疑难复杂案件,有效指导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和长远发展。

(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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