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忠)日前,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未来3年我区将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2025年,全区有3个市县(区)、4个项目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
方案明确,从今年开始,我区每年将命名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单位)8个左右、单项示范项目10个左右。此次示范创建活动分为达标创建、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三类。3年内,实现全区50%以上的市、县(区)和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成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获得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的,将直接推荐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并在经费上予以支持。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将对已获得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的地区(单位)开展复核验收,复核验收未达到60%以上指标任务的,取消已取得的命名,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示范创建结果将按比例直接换算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自2020年开展以来,银川市兴庆区、银川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别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命名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此外,银川市、青铜峡市等6个市县(区)、5个区直部门(单位)、21个项目获得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项目命名,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有效激发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找差距、补短板的内生动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