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认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环节。既要积极推进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也要充分强化煤电的基础能源地位,加快灵活调节改造,提升兜底保障能力。结合实际发展情况来看,煤电具体的改革举措包括三点。第一,煤电定位由主力型电源向调节型电源转变,是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可靠选择。未来煤电机组的重要功能,是通过逐步降低发电小时数从基荷电源向调峰电源转变,在为新能源高速发展腾挪空间的同时,配合新能源的不稳定出力特性,提高新型电力系统灵活性和供电可靠性。第二,发挥煤炭的灵活调节作用,需健全完善电力调峰价格补偿机制,提高煤电参与系统调峰的积极性。适度提高煤电调峰补偿额度,减轻系统调峰给煤电企业带来的高成本负担;尽快打通用户侧参与辅助服务成本分担的环节,健全煤电调峰补偿分摊机制;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形成机制和容量成本回收机制,让市场价格充分反映煤电在电力支撑和系统调节方面的双重价值。第三,综合考量煤电调峰与新能源消纳的系统性成本,优化确定经济技术最优的新能源利用指标。在电源侧,根据各地的电源结构和负荷特性设定相对合理的新能源消纳阈值,避免片面追求新能源一刀切式的百分百消纳。在电网侧,则要加强数字化、智能化电网支撑,提高新能源出力的负荷短期预测水平,为煤电机组预留调峰安全裕度创造有利条件,促进新能源电源与煤电调峰机组高效配置和互补发展。 (摘编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