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精神是我国在推进农村改革实践中挖掘和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是对中国革命精神的继承、发展与丰富,是广大农民群体勇于奋斗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精神动力和源泉,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产生着深远影响。而乡村振兴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将以人为本放在重要位置,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掌握小岗精神的实质与科学内涵,并在继承和践行中发挥小岗精神的引领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的精神动力与路径依据。因此,新时代背景下,精准理解和把握小岗精神,探究其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与实施路径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
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促进农民群众团结担当。乡村振兴的重点在于治理。小岗村虽然在“大包干”后有了明显的发展势头,但仍存在一定的发展局限性。究其原因,重点在于任何事物的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这正是小岗村当时所缺乏的,而随着领头羊——沈浩书记的出现,小岗村才走出发展困境。乡村要想实现长足的发展,就必须选择有担当、有谋略、有信服力的人走在前面,带领村民前进。与此同时,也需要村民积极发挥自身潜力,在前进道路上团结一心、勇于奋斗,实现党员干部与村民之间的双向互动与双向支持。具体而言,一方面,要重点培养有能力的基层干部,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为乡村发展培养出一批有能力的领头羊,为基层治理源源不断地输送领导人才;另一方面,提高村民的自治意识,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管理、乡村决策等,并根据村民的意见积极改善乡村建设与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使村民在建设管理中提高自身的归属感和参与感,增强村民发表意见建议、表达自身诉求的勇气,激发村民主动投身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在村民中选树干实事、威信高的榜样,并给予一定的肯定与奖励,宣传优秀事迹,从而发挥榜样带头作用。除此之外,要加强基层党组织扎根群众的能力与意愿,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能力,积极倾听广大群众呼声,以形成积极向上的“共富同心”村庄共同体。
激活乡村文化新活力,重视乡风文明建设。文化是推动民族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源泉,是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识。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发展中,文化始终紧跟时代发展,保持自身活力。因此,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激发乡村文化新活力,重视乡风文明建设,在吸取文化精华的同时实现乡村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其一,重视小岗精神的传承发展。小岗精神是农村改革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不仅促进了小岗村自身的发展,也对全国乡村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这就要求在传承小岗精神的同时,也要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始终在继承中弘扬、在弘扬中发展,以保持精神文化的活力。其二,重视文化创新性发展。乡村振兴,不能仅关注物质层面的富裕,更要关注村民精神层面的富足。通过乡村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可提高村民思想道德水平,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营造良好的乡风文明。其三,重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村民文化精神的重要寄托,具有较强的文化凝聚力,对于促进乡村振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重视村民的主体地位,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村民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人民至上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价值追求。在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重视村民自身的主体地位,向村民宣传生态文明的重要性,使其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明确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发挥村民的群体效应,鼓励其积极投身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为打造乡村良好的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存在污染问题的工厂位处乡村,打破了乡村生态平衡,加剧了乡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因此,必须针对工业化污染提出理论建议与行动指南,以保障村民生命健康以及居住环境质量水平。同时,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优化居所、学校、工厂等场地的规划和布局,用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村民打造一个更为宜居的乡村生态环境。
鼓励人才投身乡村,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人才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但目前乡村发展仍存在人才短缺等现实问题,如何鼓励人才主动投身于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亟需破解的关键问题。要鼓励广大青年勇于投身基层、扎根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要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以政策、法规的形式保障人才下沉的福利待遇,从而提高基层服务人才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吸引更多的人走进基层、服务群众。要完善人才培养制度,紧抓高校这一育人场所、教师这一育人主角、学生这一教学主体,为农村企业和乡村产业的发展构建专门的人才培养体系。
总之,小岗精神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精神源泉和精神动力,是我国农村改革中“敢于创造、敢于担当、敢于奋斗”的沉淀和凝练。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坚持发扬小岗精神,并立足具体实际,从多个角度出发,不断丰富小岗精神的内涵,从而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能与精神支柱。
(作者单位:安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基金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年项目“改革话语与历史记忆:1977—2018小岗精神集体记忆建构与传播研究”〈编号:AHSKQ2019D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