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铁志平)7月23日,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局长、四级高级警长王大为遗体告别仪式在吴忠市殡仪馆举行。7月20日晚,王大为带队抓捕犯罪嫌疑人时殉职,终年50岁。
从警30年来,王大为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在工作中时刻以身作则,恪尽职守,冲锋在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人民群众等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用生命和热血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王大为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马家湖派出所所长,东塔派出所指导员,金积派出所所长,金银滩派出所所长,利通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家滩公安分局政委、局长、四级高级警长。先后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获评先进个人4次,个人受嘉奖3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王大为殉职后,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专门发来唁电,对王大为奋战一线、忠诚履职、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给予高度肯定,并就做好抚恤慰问等工作作出要求。有关部门专程看望、慰问王大为家属,其生前战友、同事、亲朋好友以各种形式对王大为的牺牲表示沉痛哀悼,社会各界人士也以各种形式表达悼念和缅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