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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之力护出企业发展信心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签订《“检察护企”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作意见》。

全区各级检察院开展“检察官进万企”普法宣传活动。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涉案企业。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企业负责人介绍“检察护企”相关内容。

全区各级检察院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周”普法宣传活动。

“以前遇到法律难题,总愁怎么办,如今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检察官。”宁夏某现代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说。不久前,通过检察机关办案,该企业不仅挽回了因商业秘密泄露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及时完善了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从遇事犯难到解决问题找法,企业的信任,植根于看得见的“检察护企”实效。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后,宁夏检察机关迅速按下“启动键”,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呼应企业发展法治需求,把专项行动成效写入高质效办案、突出问题整治、惠企暖企的检察实践中,护出企业发展信心,绘出以检察之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新图景。

高质效办案“护”好一企

“检察护企”要“护”出公平正义,最直接的体现是精准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

宁夏某公司成立40余年,产品畅销市场,驰名全国。2023年7月,该公司收到张某网络信息称,其手中掌握与该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相关的网曝视频,一旦在网络大量投放,将对公司声誉及市场造成重创,自己可帮该公司购回相关视频并删除,为此向该公司索要50万元。该公司随即报警。2023年8月初,张某被公安机关抓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就案件性质、罪名定性、取证方向等同侦查机关达成共识,初步认定张某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并通过细致审查,夯实证据基础,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为避免案件对企业产生负面社会效应,检察官多次对张某释法说理,最终,张某向该公司出具致歉信并取得公司谅解。结合张某认罪悔罪态度,检察机关提出具体量刑建议,法院最终采纳。2024年2月6日,法院以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后张某未上诉,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个案办得精准,离不开有力指导。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出台涉企办案社会调查制度,先后印发《关于全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涉企类案件的指导意见》《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工作指引》等,明确相关涉企案件办理常见问题、甄别重点和工作机制,指导全区各级检察院建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构建一体化办案模式,对重点案件进行及时调度、推进,全面提高办案质效。

成效随之从个案延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过程。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3人,制发检察建议10份,追赃挽损900余万元。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加强打击企业实际控制人实施的财务造假、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骗取贷款、关联交易等违法犯罪,强化释法说理,确保案件效果,共起诉18件32人。办理涉企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72件,提出监督意见162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8件,提出监督意见18件;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4件,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9件。

聚焦突出问题促治一片

“空壳公司”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国家、社会和公民合法权益,是社会治理难题,也是“检察护企”着力整治的突出问题。

2024年7月,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逃避税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深挖个案规律,建立“空壳公司”监督模型,对辖区2023年以来企业登记信息、企业税务缴纳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水电费信息等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出“四无”公司(无税款、无社保、无水、无电)风险线索173条。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57家公司进行实地或电话核查,发现其中8家公司涉“空壳公司”线索,3家企业存在经营地址改变,但未及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情况。

7月23日,青铜峡市检察院针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清理,并从建章立制、强化宣传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有力推进“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整治不止于一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涉企民商事案件执行监督、涉企“挂案”专项监督、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等多个“小专项”,辐射带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全区各级检察院针对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强化法律监督,包括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通过大数据引领、重点审查等方式,全面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提升企业信心和“安全感”。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着力纠正违法行为,盘活企业资产,激发企业活力。推动涉企罚款系统治理,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其中,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构建“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调取上万条数据,通过数据比对,排查出涉案未处置完毕异常注销企业35家,督促行政机关对4家恶意注销企业撤销注销,并促使银川市检察院与银川市审批局签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变更、注销行为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恶意注销风险防控,系统规范企业良善经营。

对接企业需求惠及一方

“行政处罚撤销了,为什么不把罚款退给我?”

6月25日,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依托全区“检察官进万企”活动,对企业反映的行政机关处罚被复议撤销后未返还罚款的问题线索,开启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加快办案节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返还企业罚款。同时,针对“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问题,结合具体案件与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适用进行座谈交流,督促行政机关准确合理行使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诸多企业的司法需求,正是在这样的主动对接中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后,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窦朝晖率先带头走访16家企业,宣传“检察护企”专项行动15项重点工作,收集36条意见建议,提升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区各级检察院主动对接,建立营商环境检察工作站(室)、“检察护企”工作联络点等站点36个,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26个。开展“检察官进万企”有针对性宣讲113场次,走访调研534家企业,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惠及企业4000余人。

更多力量伴随着“检察护企”的深入开展而汇入,一个个常态化护企机制落地生效。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政府签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共同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倾听企业呼声。吴忠市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产业园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联合组建“法治护航”先锋队,打好法治护企“组合拳”。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两级公安、法院在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法律护企服务站”,建立检察官与企业结对联系制度,一对一向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全区检察机关对收集到的90条企业家意见建议推动办结75条,办结率达83.3%,化解涉企纠纷61件。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主动服务保障经济体制改革,自觉对标自治区党委、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细化司法保障具体措施,一体联动、协同服务,纵深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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