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变革往往会受到文化习俗、传统治理规则、治理资源现代化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新时代背景下,持续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改革,就要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区域特点、民族特征,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落实村民自治体制、促进文化共建共享,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能力,以促进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
加强基层党建引领。基层党建中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为深化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实施提供了强大推动力。在实践中,我们要以加强乡村党支部的先进性建设为中心,对乡村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进一步提升广大乡村党员的综合素质。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提下,充分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乡村政策,积极推行“党建+”工作方法,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体制,强化党对村民自治的政治、组织和机制引导,注重通过村民投票的方式,加强基层党建对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引领。各民族均有自己独特的发展历程和行为方式,新时代背景下,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现代化会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问题。对此,要让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最大程度释放,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水平。在实践中,改革民族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制度和党建平台要与民族地区具体情况相联系,在进行大量调研之后,将党建与民族区域特点相融合,对少数民族的习俗给予足够尊重,并紧密联系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发展的实际,将乡村经济发展方式、传统风俗习惯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将基层党组织嵌入到民族地区乡村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
落实村民自治体制。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严格监督乡村微权力的行使,加大对基层违法行为的惩处,增强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提升从严治政的能力与水平,使基层依法自治成为常态;要高度重视村委会换届工作,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等干涉村委会选举活动的行为,保障村民合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切实落实村民自治体制。同时,要加强法治宣传,让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和权责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而涵养公共意识,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法定义务。在村民自治中要充分保证村民自治的民主性,使村民的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都能得到充分保障。完善村民参与表达机制、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同时,提高村级治理工作的水平与效率,加强对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养。此外,不仅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惠农政策的宣传教育,还要在技术知识、致富技能、网络办公、集体经济管理等领域对其开展专门培训,使其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得到全方位提升,以增强村民对村委会的认可度。
促进文化共建共享。文化既能引导个人价值观念,又是个人行为的影响因素。在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要在尊重、保留民族独特文化形态的同时,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要全面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符合本地区特色的文化服务,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充分的文化补给,比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等建设,积极开展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引导和培育独具特色的“村晚”“村超”,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要以贴近于村民日常生活的动人道德故事为载体,通过广泛宣传这些榜样的事迹和精神,可以让乡村居民在耳濡目染中受到熏陶和感染,进而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作者单位: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本文系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研究”〈编号:2024RW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