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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办案质效 优化营商环境

宁夏检察以“法”之力护企前行

本报记者 杨 超

“现在,有事第一个就想到问问检察官。”我区一家现代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检察机关建议下及时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该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

“检察院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找准服务企业发展着力点,对我们企业家来说是及时雨。”一次座谈会上,宁夏一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何伟宁说。

来自企业的肺腑之言,是对我区“检察护企”工作的最大肯定。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后,宁夏检察机关迅速按下“启动键”,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呼应企业发展法治需求,创新开展恶意注销、虚假诉讼等7个小专项,切实提高涉企案件办案质效,做实做优护企举措。

宁夏某公司成立40余年来,产品畅销,驰名全国。2023年7月,该公司收到张某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称,手中掌握与该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相关的视频,向该公司索要50万元。该公司报警,张某被公安机关抓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初步认定张某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为避免案件对企业产生负面社会效应,检察官多次对张某释法说理,最终张某出具致歉信并取得公司谅解,后张某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处罚金1万元。

今年,我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商业贿赂、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起诉168人、制发检察建议16份,为企业挽损2996万元。深入开展“空壳公司”打击治理,筛查监督线索100余条,监督注销42家“空壳公司”。

“检察护企”重点在“护”,我区检察机关坚持高标准监督,托起“公平秤”,助力企业“轻装前行”。截至目前,我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724件,提出监督意见527件,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

吴忠市某乳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运用“虚假诉讼大数据监督模型”履行民事检察监督中发现该案存在疑问,检察官随即调取了相关民事、刑事卷宗,通过询问当事人等,仔细研判后查明涉案借款合同未生效,是原审原告捏造事实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借法院公权力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随即,利通区检察院向利通区法院作出监督决定,建议该案重新审理,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为让“检察护企”成色更浓、效果更好,我区检察机关还探索建立“法治工作站”机制,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室)、“检察护企”联系点、司法工作室等37个,实现全区各市、县全覆盖。并以此为平台,推进“检察官进万企”活动,开展宣讲、联合走访等,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并及时化解涉企纠纷。

“行政处罚撤销了,为什么不把罚款退给我?”一次入企中,一位企业负责人质疑道。随即,中卫市检察院对该企业反映的行政机关处罚被复议撤销后未返还罚款的问题,开启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督促行政机关及时返还企业罚款。同时,针对“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问题,结合具体案件与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适用进行座谈交流,督促行政机关准确合理行使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随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不断深入,一个个常态化护企机制在我区落地生效: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政府签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共同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倾听企业呼声;吴忠市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产业园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联合组建“法治护航”先锋队;固原市检察院联合两级公安、法院在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法律护企服务站”,一对一向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检察机关将持续以高质效办案‘护’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努力让企业和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12月27日,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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