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写性情,惟吾所适” “忘韵,诗之适也”,清代诗人袁枚在论作诗用韵时说过,韵乃诗之魂。无韵,则诗无所依托。诗之所以为诗,在于韵律赋予诗歌的音律美感。其实,我们用毛笔书写汉字的书法也是一种艺术形式。我们手中的笔墨,既是书者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亦是书法语言的艺术表达。
《给孩子的书法》,作者刘涛用109幅精美书法插图,系统梳理汉字的起源、发展和演化历史。“面对字帖,我们感受书法的美。”作者坦言,言为心声,书为心画。一笔一画地练习书法,就是在用手中的毛笔表达汉字的美感。“书者,心迹也”。笔随意走,墨随诗迁。书法用笔中的起承转合、提按疾迟,笔画与笔画间的省减连带、顺逆势态及其结构章法的空间布白,其组合不同,意境则迥异:粗线显刚,曲线见柔,折转表示锐利,波弯显示绵软,不同的组合,疏密走向,会产生动静,悲喜等感觉。
书法,不仅具有育德、启智、健体、审美等综合效应,更是“人格的综合,见字如见其人”。写字,还是一种有温度的生活方式。在作者看来,“书法,有血有肉,有筋有骨,有韵味,有神采。书法,意自笔出,情由形显。”正如《书谱》所总结的,“虽学一家,而变成多体,莫不随其性欲,便以为姿。刚狠者倔强无润;矜敛者弊于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躁勇者过于剽勇;狐疑者溺于滞涩;轻琐者染于俗吏。”
我认为,书法的意境,实际上也是作者思想感情的境界,好的书法总与诗意相通——书者将自己的诗意憧憬、情感意绪倾注在笔墨之中,通过线条的枯润浓淡和结体章法的虚实相生、起伏跌宕来表现自己的审美趣味及书法艺术的意境之美。
梁启超先生说过:“美术一种要素,是发挥个性,而发挥个性最真确的莫如写字。如果说能够表现个性就是最高的美术,那么各种美术,以写字为最高。”写一手漂亮的书法,不仅是一种文化修炼,更是一种美的传承。
在《给孩子的书法》中,作者先以极简洁而通俗的文字,从书法演变小史、书法的艺术欣赏、怎样练习毛笔字等多个角度进行讲解,使孩子们对书法有一个整体轮廓的认识,然后再根据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五种书体分门别类进行详细、具体的点评。他认为,“书法之美,首先来自外感的书法形态。”这大概就是清代著名文艺理论家刘熙载所说的,“意,书之本也。”
书法的“意象”之美,一是以书法的艺术表象产生的“象外之象”“象外之意”和“象外之味”为依归的“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宋·欧阳修《六一诗话》引梅壳臣语)。二是每个字都是活生生的“图像”。正如作者所言,我们看到的那些著名的具有代表性的书法作品,都是书家按照美的原则写出来的,尤其是历史上的大书法家,各人都有自己的审美追求及书写手法。所以,同是法度严谨的唐楷,书家的风格也是不一样的。
书法的艺术性基于法度,书法的美感来自法度。“法度是历代书家逐渐积累和提炼的书写经验,更是书法艺术品质的重要保障。”刘涛教授强调,名家的书作,特别是历代追慕的经典作品,用笔与结字皆合乎法度。
当然,书法艺术并未止步于法度。以行、草尺牍为契机,古代书家为书法开出一条表达个人意趣、抒发性情的审美路向:“书家凭借情感和想象,将文字转换为纸上可见的书法形象。书写之际,书家既要遵循法则和书理,也要有‘意在笔先’的想象力,并做到‘得之于心,应之于手’”(六朝·王僧虔《笔意赞》)。“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根和魂”,书法,前有古人,后有来者。作者认为,书法也是技艺,和学习其他技艺一样,临帖习字是我们培养、提升自己书法欣赏力的最佳途径之一。为提起孩子们对书法的兴趣,作者还特意在《给孩子的书法》中讲述了不少书法大家的趣闻轶事。
“诗是所有艺术的神秘生命。”法国哲学家雅克·马利坦在《艺术与诗中的创造性直觉》开篇指出,诗歌是一切艺术的灵魂,而艺术缺乏了诗意,则只是一个没有生命的躯壳。方块“字”的含义不同,蕴藏的意境也不同,不同的意境有着不同的气势。王羲之的书法代表作《兰亭序》,通篇文字不但映射出字体的美,还反映着诗篇的美,文字的美和诗篇的美相依相合所体现的意蕴诗思和笔墨情趣,使得书法成为一种具有“诗意美”的抽象艺术。
化诗情于圆融无迹,融心象于艺术,具象为诗,抽象为书,蕴诗为书,化书为悟,为境,为修养,为学识,将诗韵、诗意、诗情融入书法学习及创作中,“诞生出一个最自由最充沛的深心的自我”(宗白华《美学与意境》)。这应成为所有的书法爱好者的不懈追求,这大概也是作者编著《给孩子的书法》之终极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