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欣欣向荣,已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离不开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多重保障。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施展舞台、开辟了广阔空间,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也是党中央一以贯之的方针政策,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厚植发展沃土奠定了坚实基础。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长久之策、固本之举。民营企业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发展而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破除了所有制问题上传统观念的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必要补充”成长为“重要组成部分”,再到新时代的“生力军”,党在认识上不断深化、战略上不断完善、实践上不断丰富,始终彰显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不懈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并多次重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家人”“同路人”,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等大政方针,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既丰富了我国经济制度的内涵,又对公有制经济进行了必要补充,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的发展轨迹始终与国家发展步伐同频,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实践不断发展,矛盾普遍存在。全球贸易保护加剧,多重因素复杂交织,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导致市场波动、经济起伏、预期减弱,受此影响,企业出现创新难度加大、库存周期变长、利润空间压缩等状况。为应对市场变化,各地区各部门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困难。但部分企业反映“内卷式”竞争、纾困政策不够精准、新官不理旧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执行协调不足、部分政策落实有偏差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经济发展预期,解决这些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着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近年来,自治区针对民营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纾困政策和激励措施,而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就要求干部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等难点堵点问题上持续发力,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把企业的“问题清单”当作工作的“责任清单”,根据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困难,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学会在全局视野下解决局部问题,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政府要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下大力气“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建立政府违约先行赔付机制,破解“新官不理旧账”的困局,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和完善账款支付保障制度,自治区级政府要加大对市县乡级地方政府的监督力度,规范支付行为,防止边清边欠、相互拖欠,要注重政策协同配合,提高政策精准度,形成政策合力,营造“不敢欠”“不能欠”的社会环境。持续为民营企业提供创新有支撑、成长有空间、政策有温度、制度有保障的发展沃土。
优化营商环境无止境,服务发展永远不停歇。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我区也提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沃土,民营经济有着天然的“嗅觉感知”,正如春江水暖鸭先知,民营经济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候鸟经济”,哪里发展环境好、企业就往哪里聚集,企业聚集多了就有了规模,便容易形成产业链,产业链的再次集聚便形成产业集群,产业集群的不断壮大便形成产业生态。这样的集聚就更容易形成甲企业的尾料会成为乙企业的原料,如此循环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成本,而且使绿色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发展成为现实。这就鞭策着政府要不断提升服务意识,要有超前的认识和远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树立“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企业发展得好,地方才能好,企业赚钱、地方就会受益”的理念;尤其党员干部要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有主动靠前服务的意识,甘当“店小二”,主动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拆除“篱笆”、清除“壁垒”、厚培“土壤”。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充足的“阳光”、更充沛的“雨露”,始终同企业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站在一起。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流程,为企业减材料、减环节、降成本,以担当作为,真心实意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忧心事、烦心事,以干部的努力持续营造优质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