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了公共数据在赋能经济发展、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为我国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指明了新的思路和方向。为进一步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资源在治理领域的潜在价值,需要结合我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实践,遵循“供得出、流得通、用得好、保安全”的原则,构建和完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体系。
完善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积极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的开展为明确数据的权属、来源、用途等信息提供了可能,实现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溯源,是保障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通、用得好、保安全”的重要前提。需积极引导各类登记主体申请数据登记,加快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目录,依托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归集,构建起公共数据资源全国“一本账”,实现对公共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管理,全面提升公共数据资源的统筹配置能力与精细化管理水平。
健全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公共数据作为数字治理的核心要素,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在政府治理中的应用效果,亟需采取科学、合理的标准,构建一套涵盖数据采集、储存、处理、共享、利用全链条的公共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需要转变数据质量评估价值取向,建立多维度的质量评价框架,强调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可以组建专业化数据质量监控团队或引入第三方权威机构,实施数据质量动态监测,定期对开放数据集开展全面审查,并基于评估结果,及时修复数据缺失、错误、滞后等问题。三是建立起数据质量责任追溯机制,将数据质量问题纳入数据生产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各部门对数据要素的重视程度和主体责任意识。
健全多元主体协同体系,促进多方形成合力
建立健全政府内部数据协同共享机制。在政府行政体系内部架构层面,着力建立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以及跨业务的数据协同共享机制。一是制定并推广适用于各级政府的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交换等环节的统一标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兼容性,促进数据的有效流通和整合。二是加快推进各省市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建设,运用先进的云计算、大数据存储与处理技术,实现不同部门间数据的高效传输、存储与整合。三是因地制宜推行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各地区应结合数字化基础水平、数据资源禀赋及业务场景特点,明确首席数据官在数据战略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控、共享开放等领域的职责权限,统筹跨部门数据治理。
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创新动能,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创新应用。一是规范授权运营制度。遵循合法性、数据安全、公平公正等原则,明确授权运营基本原则与框架,设立严格的资质审核标准,并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流通交易、收益分配以及退出机制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确保授权运营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二是积极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推广。聚焦重点行业与新兴领域,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试点项目,打造标杆性授权运营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通过典型引领全域化拓展。三是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数据管理理念,由以数据安全为主向数据发展、数据安全并重转型,合理降低公共数据获取准入门槛,通过财政拨款、税收优惠等组合政策,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成本,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内生动力。
提高公民数据素养,拓宽公民参与渠道。一是强化政府部门主导作用,高度重视公民数据素养的培育。二是构建多元化的诉求接收与反馈机制,搭建公民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渠道。
构建“制度—技术”协同治理框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完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度框架。为保障公共数据共享与开发利用的安全合规和效能提升,亟需构建系统完备、权责清晰的制度框架。首要任务是推进国家层面的专向立法进程。应总结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实际效果,借鉴国际先进数据管理理念和做法,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制定国家层面统一的数据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项立法明确公共数据的合法使用范围、隐私保护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关键要素,厘清中央、地方、部门间的管理权限,确保责任清晰、权限分明,避免出现职能重叠或空白区域。对公共数据使用的灰色地带进行严格界定,防范潜在风险,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信心,并为新兴技术和应用场景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其次是完善并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不相适应的条款,破除制约数据要素流通的法规壁垒,确保法治建设与数字化时代发展进程同频共振。
着力提升技术治理能力。一是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数据新基建优势,深度释放数据资源的战略动能。推动算力资源均衡布局,通过深化“东数西算”工程实施,推进算力资源跨级调度,实现算力资源的动态化配置,同时注重推动算法开发优化。二是构建多元化政策支撑体系,加强政策工具的支持。政府部门应设立针对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究、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项目推广等项目,同时加大对数据科学、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力度,并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提升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3BMZ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