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是现代教育体系中的必然内容,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并指出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青年作为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法治素养不仅关系到个人成长的质量,也影响着国家法治文明的发展方向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良好的青年法治教育,可以提升青年的法治能力和法治意识,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应有所作为。然而,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以往单向的知识灌输型法治教育模式正面临着教育效果减弱、代际差距扩大等挑战。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领域应用的日益广泛,这一新兴技术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新的契机。通过探索人工智能与高职院校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融合路径,可突破传统法治教育的局限,顺应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时代发展趋势。这意味着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制定个性化学习方案、创建互动性强的学习环境及提供即时反馈机制,以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助力青年更好地理解和内化法律精神,成长为具备较高法治素养的现代公民。
推进法治教育模式创新。在如今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下,法治教育也迎来了深刻变革。要想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需求变化,就要加快法治教育模式的系统性变革,将传统的流水线式、规模化、标准化的培养模式转变为综合性、个性化、场景化、持续性和协同性的教学模式,培养出更多知识体系完善、技术素养出众、实践创新本领过硬的综合型人才。首先,要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在知识体系上,打破以往单一的学科壁垒,将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人文社科,以及统计分析、计算机科学等自然科学的相关内容进行融合,帮助学生建立多视角、跨学科的理论知识体系。在教学方法上,要将传统的课堂授课与在线学习、智能评阅等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结合,提高法学教学的实效性与互动性。其次,要建立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要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技术的运用,全面收集学生群体的学习数据,对其学习习惯、劣势偏好、未来发展等进行精准分析,为每位学生进行学习计划的个性化定制,在保障学生群体基本法学素养的基础上,为其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学习支持,帮助其减少知识盲区,明确掌握自身学习进度,更好地进行查缺补漏。再次,要加强情境化培养。要充分借助VR、AR等技术手段,通过立案推演、法庭模拟等方式进行真实法律场景的营造,增强学生群体在沉浸式情境中分析问题、解决案件的能力,并通过实务流程的实际参与,切实提高对相关问题的认知和处理能力。此外,也要加强持续性、协同性教育。如今随着法律条款的不断更新和数字技术的迅速迭代,传统的学校教学已难以满足终身学习的知识需求,要通过搭建在线教育平台,为广大学生提供可持续学习的案例资源,帮助其在职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自身理论知识体系和实践技术技能。同时,也要加强不同部门、不同主体间的协同发展。要打破国际与国内、政府与高校、现实与虚拟之间的界限,通过不同教育资源间的互动共享,加强地方高校、政府、律师事务所等多元主体间的协同育人体系构建,实现课堂教学、技术运用、实务创新等不同模块间的协同,从而为培养兼具技术素养、法治信仰和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职业教育人才提供坚实支撑。
推进法治教育教学体系更新。在如今数字技术深度嵌入日常生活的当下,技术也带来了社会关系、体制机制、生活环境的较大变迁,法学的理论和实践边界也在不断拓展。因此,法治教育教学体系也需根据时代的变化发展进行系统性、结构性的优化和调整,以推动其从知识教学向能力提升的方向转变。其一,要加强教学理念的更新。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要积极引入数字治理、算法治理等新兴领域的法律知识体系,切实增强课程内容的前瞻性;要引导学生更加关注科技与法律之间的关系,针对数智化技术的本质特征,囊括伦理、价值等诸多判断因素,尝试创设科学的法律规则。其二,要加强课程设置创新。在课程建设和教学体系设计过程中,要融入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相关的内容,鼓励地方高校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专业优势,开设诸如“网络信息安全”“数据挖掘与数字治理”“人工智能法律与伦理”等特色课程,构建兼顾法律深度和技术广度的融合交叉课程。其三,要加强跨学科知识的融合与运用。教师作为课堂知识的传授者,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也要不断增强自身数字素养及对新兴技术的实际运用能力,进而加强法治教育与不同学科知识间的深度融合,通过对课程体系的科学系统规划,推动日常教学内容向着前沿性、实用性的方向发展,从而形成数智时代法治教育教学体系的新范式,构建适应新时代需求的高职法治教育新生态,为培养具备技术能力、创新思维和法律素养的复合型职业教育人才提供坚实支撑。
加强法律思维和技术能力培养。如今,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要求高职院校学生不仅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及较高的法律素养,也要具备运用新兴技术的能力。首先,要强化法治思维。作为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专业素养,法治思维是指认定事实、解释法律、法律推理等方面的系统性、逻辑性思维能力,要求学生从多个维度进行有效提升。一是要提升法律适用技巧。面对如今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所带来的互联网侵权、网络空间治理等新型的法律问题,现存的法律体系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滞后和空白,这就要求法学专业学生能在日常学习的过程中,根据案件的现实情况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则和法律解释方法,从而在法律规范和现实情况之间实现有机的动态连接。二是要掌握价值权衡方法。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工作中的逐步介入,算法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决策制定的辅助者。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学生必须学会在权利与义务、效率与公平、法理与情理之间进行价值判断与价值权衡,以切实维护法治精神及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要培养批判性思维。人工智能技术虽然能够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但由于算法规则的不透明性,数据偏见、算法黑箱等问题,仍需提高防范意识。在教学过程中,要教导学生守住算法的伦理底线,运用数字技术的同时积极对相应的结果和数据进行核查与反思,以防止技术异化对法治和伦理秩序的影响。其次,要掌握技术运用。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人工智能教育,使其能初步掌握人工智能基本原理和技术运用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而能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一是要强化数据能力培养。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重要资源,也是如今进行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的重要参考。要加强高职学生的数据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使其能够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法律决策的精准性、科学性。二是要强化计算思维培养。计算思维不仅是一种技术素养,更是一种通过构建模型,理解和解决复杂问题的思维模式。在日常学习中,高职院校学生要了解相应的算法逻辑、程序设置等基本原理,通过拆解类案检索系统、智能合同审查软件等法律科技工具的底层算法,学会用计算思维优化法律工作流程;要通过整理司法案例数据、构建法律风险评估模型,将传统法学的“定性分析”与计算思维的“定量逻辑”相结合,学会用数据佐证法律观点,从而推动法治教育从知识传授向能力塑造深度转型,为建设数字法治国家提供坚实的职业人才支撑。
(作者单位: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文系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策略与方法研究”〈立项编号:C20250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