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首付抱走新手机”“9.9元体验高端美容”“1元租机先用后付”……如今,行走在银川市的商场、街巷,或是在手机上,随处可见这类“先享后付”的消费广告。从手机租赁、美容健身到教育培训,这种打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传统的消费模式,凭借“轻量级付款”“即时享受”的特点,迅速俘获了不少消费者,尤其受到年轻群体的青睐。
然而,在诱人的宣传背后,不少消费者却陷入了“签约容易维权难”的困境。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贺兰县等多地法院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涉及“以租代购”“低首付租赁”“预付式消费”等新型纠纷案件呈现增长态势。以银川市兴庆区商事调解服务中心为例,仅今年2月就受理了15起同类案件,涉及金额超20万元,当事人中18岁至25岁的年轻人占绝大多数。
看似便捷的消费模式,在缺乏充分风险提示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被一些商家钻了空子,沦为收割消费者权益的“新套路”。
签约易:“低门槛”诱惑下的冲动下单
“当时想着1元钱就能拿到手机,太划算了,根本没多想。”提起此前的消费经历,21岁的银川市餐馆服务员罗某懊悔不已。2024年10月,他在银川市兴庆区一家手机通讯店看到“1元租二手手机”的广告,销售人员告诉他,只需支付1元首期租金,就能拿走价值4950元的手机,后续9个月按月支付租金,总租金4750元,比直接购买还要划算。
现场,销售人员热情引导,罗某顾不上仔细读合同条款便匆匆签了字。“合同厚厚好几页,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销售人员说都是常规条款,我想着就租个手机,不会有啥问题,签完合同就拿着手机走了。”罗某不知道的是,这份他草草翻过的合同里藏着“隐形条款”:如逾期支付租金超过7日,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买卖关系,须一次性支付买断款。后来罗某因工资延迟发放,未能按时支付后续租金,不久便收到了法院传票,最终被判支付4949元买断款。
同样被“低门槛”吸引的还有20岁男青年小张。2024年12月,他通过线上平台与银川市金凤区某电子设备经营部签订《租赁服务协议》,以每月435.92元的租金,租赁一部九成新的iPhone13 Pro二手手机,租期12个月。平台显示首期租金可分期支付,看似轻松的付款方式让他迅速完成电子签约。“电子版合同长达18页,平台还设置了15秒自动跳转,我根本没来得及看完,想着大家都这么签,应该没问题。”小张仅支付了第一期租金435.88元后,便因资金周转困难停止付款,逾期102天后被商家起诉,法院判他支付买断款4894.12元。
为了解“先享后付”的推广现状,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在兴庆区一美容养生馆,“9.9元体验蛋白矫正,后续办卡可抵扣费用”的海报十分醒目。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店员表示,只需支付9.9元,就能体验一次价值398元的美容项目,体验后若办理年卡,可享受“先消费后付款”服务,每月自动扣款300元,连续扣12个月。当记者要求查看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时,店员却含糊其辞:“先体验,满意了再办卡签合同,现在都是标准合同,不用看,主要就是约定服务项目和付款时间。”
宁夏某高校法律援助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83%的“先享后付”纠纷缘于消费者“未仔细阅读并理解格式条款”,98%的违约消费者月收入不足3000元。“年轻人消费意愿强,但经济能力有限,容易被低首付、低月供的宣传吸引,加上对合同条款的风险认知不足,很容易陷入冲动签约的陷阱。”该中心负责人直言。
套路多:藏在合同里的“消费陷阱”
“原以为只是逾期付款,把手机还了就行,没想到要付这么多钱。”日前,19岁的大学生乔某攥着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懊悔不迭。此前,他通过线上平台“以租代购”一部价值3600元的全新小米手机,后因未按期足额支付款项,被商家起诉要求支付剩余钱款及违约金近1万元。彭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乔某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其父母才得知此事,替他缴清了剩余案款。
记者梳理多起司法案例发现,“先享后付”的消费套路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套路一:“租赁”变“买卖”,逾期即须高额买断
这是手机“以租代购”最常见的陷阱。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丽萍解释:“这类合同名义上是租赁,实质是附带严苛违约条件的变相融资,一旦消费者逾期付款,就会触发‘租赁转买卖’条款,最终付出的成本远超商品实际价值。”
套路二:隐性收费叠加,违约金远超预期
20岁的张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商事共享法庭调解时,才发现自己租赁的市价不到3000元的二手手机,经过“违约金”“滞纳金”“资产折损费”层层叠加,最终被索赔金额高达1.29万元。其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0.05%支付违约金”,看似不高的日利率,累计下来却十分惊人。
套路三:格式条款“藏猫猫”,责任边界模糊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但部分商家却故意将关键条款“藏”在冗长合同的角落。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龙表示,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法律条款的不熟悉,在合同中暗藏各类“霸王条款”,诸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一经签约概不退款”“经营者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消费者需继续向新经营者付款”等。这些条款往往以格式条款形式呈现,未向消费者进行明确提示和说明,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维权难:退款无门与执行困境
“商家跑路了,我们的预付款该找谁要?”2025年5月,银川市民王女士发现自己充值3000余元预付款的美容养生馆突然闭店,通过微信、电话均无法联系到商家。她和其他消费者匆忙赶到门店所在地时,只见店内早已被搬空,物业工作人员告知“最近来找这家店维权的人特别多”。
“商家注销营业执照前还在大肆推广‘充多少送多少’的优惠活动,我们根本没察觉到店铺经营异常。现在钱花出去了,服务却没享受到,连维权的对象都找不到。”维权微信群里20多名消费者的未消费金额累计超过5万元。他们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却被告知涉事商家已完成注销登记,无法再对其进行监管,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若能举证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行为,还可主张3倍赔偿。但收集证据、走诉讼程序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不少消费者权衡之下最终选择放弃维权。
即便消费者胜诉,执行难也成为横亘在眼前的一大难题。彭阳县人民法院执结的一起大学生分期消费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乔某无固定收入,经济来源完全依赖父母,若其父母不愿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判决便难以落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法官告诉记者,在“以租代购”类纠纷案件中,约30%的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部分消费者甚至直接失联,导致法院判决沦为“一纸空文”。这不仅让商家面临“财货两空”的风险,消费者也可能因拒不履行判决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个人征信。
消费者想要主动解约更是难上加难。银川市民李女士在某健身房办理“先享后付”年卡,每月自动扣款299元,仅健身3次后,她便因工作调动离开银川。她向健身房提出解除合同并停止扣款,却被告知“合同明确约定须连续支付12个月费用,中途不能解约,若强行解约须支付剩余款项的50%作为违约金”。李女士多次协商无果,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经调解才得以解除合同,但仍须支付1个月的费用作为补偿。
“‘先享后付’模式下,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宁夏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类纠纷的维权难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证据收集难,部分消费者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口头约定或线上一键签约,发生纠纷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二是责任认定难,格式条款表述模糊不清,商家与消费者对条款的理解存在明显分歧,往往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或法庭辩论才能明确责任;三是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长、流程烦琐,部分消费者因嫌麻烦或担心花费过多,最终无奈放弃维权。
咋监管:多方发力维护消费公平
“先享后付”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本身具备便捷、灵活的优势,但部分商家的违规操作,让其沦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消费陷阱”。如何规范这一消费模式,保障消费者与商家的合法权益,成为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对此,社会各界纷纷建言献策。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法官张丽萍提醒消费者,签约时务必做好“三查”:一查合同核心条款,二查商家资质信用,三查租金总和与商品实际价值的匹配度。
孙龙建议,消费者签订电子合同时,应全程录屏记录签约过程,对重点条款截图保存;支付款项时,务必选择正规支付渠道,妥善保留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材料;接受服务期间,及时记录服务次数、服务内容,遇到商家违规操作时,第一时间拍照或录音取证。“收到商家催告函后的7日内是维权救济的黄金时段,消费者可向法院申请对格式条款的效力进行审查,若能举证商家未对关键条款履行显著提示义务,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诚信才是长久之计,靠套路赚钱最终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银川市一家连锁手机店负责人表示,该店推出“阳光租赁”计划,不仅用红色印章标注合同重点条款,配备专人逐条向消费者讲解,还设立7天冷静期,消费者签约后7日内可无理由解除合同。这一举措实施后,店铺续租率提升40%,纠纷率下降72%。
针对“先享后付”模式暴露出的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已于今年5月发布消费提示,但消费者和商家均表示,仅靠消费提示远远不够,还需要监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管,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秩序。
业内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应建立“先享后付”商家备案制度,要求从事相关业务的商家向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同步报送合同样本、收费标准、风险提示文案等材料,监管部门需对备案材料严格审查,对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的商家依法责令整改。同时,要加大对线上平台的监管力度,要求平台优化签约流程,设置合同强制阅读时间,对关键条款进行弹窗提示,确保消费者有充足时间了解合同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