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民张先生咨询:我的一个朋友在聚餐后酒驾身亡,一同饮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曹潇元律师答复:同饮人员并非必然担责,核心在于是否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共同饮酒人之间负有相互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同饮者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饮酒仍劝酒、未劝阻酒驾、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等过错行为,且这些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反之,如果已尽到合理劝阻义务,对损害结果无过错,则无需担责。
针对张先生所咨询的情况,若同饮者明知朋友要酒驾却未有效劝阻,甚至放任其开车,则存在过错,须按过错程度赔偿;若已多次劝阻、提出代驾等合理方案,朋友仍执意驾车,同饮者已尽到义务,无需担责。但要注意留存劝阻、沟通的相关证据。(跑腿记者 马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