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王某与李某一同来到同心县河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
王某和李某于2019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起初感情不错,可随着孩子出生、生活压力增大,矛盾不断。二人决定结束婚姻,但在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上争执不下。
调解员贺学府和田晓娟经过走访和谈话,掌握了关键事实:李某对家庭事务参与较少,缺乏责任感;双方矛盾发生时缺乏有效沟通,言语尖锐。调解员也捕捉到一个重要信号——双方虽已分居半年,但对家庭、对子女仍有感情。
调解室里,贺学府和田晓娟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头倾听。被问到“到底是什么让你觉得过不下去了”时,王某红了眼眶:“我白天上班,晚上回家还要带孩子、做家务,他回来往沙发上一躺,什么都不管。”
与李某单独沟通时,贺学府的话变得严肃起来。他从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讲起,从优良家风切入,更从孩子心理成长的角度进行引导。“父母长期冷战,孩子第一个能感受到。你希望他长大后也这样处理亲密关系吗?”李某低下头,承认自己在家庭事务中参与不足,表示不愿意离婚:“我确实做得不好,希望她再给我一次机会。”
看到双方态度都有松动,调解员将二人叫到一起。田晓娟向李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李某沉默片刻后,站起身向妻子鞠了一躬:“是我做得不对,对不起。我保证今后不再让你一个人扛。”
王某泪流不止,但心中的冰尚未完全融化。贺学府和田晓娟又联系王某的家人,一同做思想工作。在家人的劝导和调解员的引导下,王某决定原谅丈夫。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王某当日回家居住;双方承诺在矛盾发生时保持冷静,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共同担负起照顾孩子的责任。签完字,李某主动拉起妻子的手,轻声说:“回家吧。”
同心县已建成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65个,基本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对一般性纠纷,调解员主动上门柔性劝导,以拉家常的方式就地化解;对复杂纠纷,依托县、乡综治中心平台,加强与公安、信访、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化解合力。
2025年以来,同心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已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900多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