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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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文庆与被执行人张海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将对被执行人张海峰名下位于贺兰县银河东路富龙花园4号楼3单元501室(产权证号:20112327)房屋及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注:贺兰县银河东路富龙花园4号楼3单元501室的坐落为房权证证载坐落,因该小区楼号及名称重新变更,现该房屋的实际坐落为贺兰县富荣城市花园6号楼3单元501室),现公告如下:一、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本次公开拍卖。对张海峰名下位于贺兰县银河东路富龙花园4号楼3单元501室(产权证号20112327)房屋及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注:贺兰县银河东路富龙花园4号楼3单元501室的坐落为房权证证载坐落,因该小区楼号及名称重新变更,现该房屋的实际坐落为贺兰县富荣城市花园6号楼3单元501室),首次拍卖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10时至2022年9月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第一次拍卖起拍价:255000元,保证金:38250元,增价幅度:255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上述标的物的拍卖由本院自行组织。本院已委托宁夏辰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0951-3803872,监督电话:0951-3803893。如第一次拍卖流拍,需要继续降价拍卖的,具体拍卖事宜以及降价情况可登录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阅拍卖公告,本院不再另行通知。三、对涉案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2022年9月9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对二拍流拍的标的物,申请执行人郭文庆可申请本院予以依法变卖,相关信息可通过上述网站或电话咨询了解。

贺兰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吕兵融资租赁合同一案中,被执行人吕兵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对被执行人吕兵名下宁A5DV30号“一汽”CA6462ATE4A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拍卖:一、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本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吕兵名下宁A5DV30号“一汽”CA6462ATE4A小型普通客车,首次拍卖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10时至2022年8月31日10时(延时的除外)第一次拍卖起拍价:24500元,保证金:3500元,增价幅度:45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上述标的物的拍卖由本院自行组织本院已委托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0951-5054377,监督电话:0951-3803893。如第一次拍卖流拍,需要继续降价拍卖的,具体拍卖事宜以及降价情况可登录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阅拍卖公告,本院不再另行通知;三、对涉案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2022年8月21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对二拍流拍的标的物,申请执行人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可申请本院以依法变卖,相关信息可通过上述网站或电话咨询进行了解。

贺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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