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广盛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2)宁04民终937号上诉人张涛与被上诉人林万春、宁夏广盛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司应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无法联系,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宁0104民初1957号
常莹: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城支行与被告常莹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城支行不服我院(2022)宁0104民初1957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1.依法撤销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2022)宁0104民初1957号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2.裁定指令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2)宁0104民初9052号
王锦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城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你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29999.58元、利息2330.57元、违约金2330.57元,以上合计45068.59元(利息已计算至2021年9月14日),此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遇法定休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东四楼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答辩和举证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2)宁0104民初9065号
白宗易: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城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你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44291.01元、利息48234.32元、违约金7249.92元,以上合计99775.25元(利息已计算至2021年9月7日),此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四楼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答辩和举证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2)宁0104民初9095号
肖立雄: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城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你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48529.17元、利息8619.45元、违约金2858.69元,以上合计60007.31元(利息已计算至2021年8月23日),此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四楼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答辩和举证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