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臣、杨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与被告李建臣、杨梅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21民初10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杨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代位赔偿款812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杨梅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望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宁县人民法院
杨成:
本院受理原告田进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原告起诉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并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起诉之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致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一封信、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望远法庭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宁县人民法院
陶启朗:
本院受理原告王永生诉你及四川优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宏伟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宁0121民初60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陶启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永生劳务费67405.2元及利息7871.8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11月15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劳务费实际清偿之日;二、被告四川宏伟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劳务费67405.2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王永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82元,由被告陶启朗、四川宏伟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900元,由被告陶启朗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望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宁县人民法院
(2022)宁0121民初3025号
唐兴永: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洁能供热分公司与被告唐兴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121民初302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唐兴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洁能供热分公司采暖费(含停暖费)共计3687.08元;二、驳回原告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洁能供热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唐兴永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宁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