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宁0106民初1453号
陆军:
本院受理原告许占伟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扫黑除恶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2)宁0106民初3959号
陈佳彪、李召俊、吴国文、潘晶、屠亮、孙海梅: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贺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扫黑除恶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2)宁0106民初5256号
西安汕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竹林栖闲餐厅、西安汕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汕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傅承陆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扫黑除恶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徐国清、范文章、宁夏吉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宁夏吉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斌诉被告徐国清、范文章、宁夏吉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宁夏吉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1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宁夏乐现场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志现与被告宁夏乐现场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6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卞正得:
本院受理原告马占荣与被告卞正得(曾用名卞治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6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沙德胜:
本院受理原告靳海波与被告沙德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80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沙德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靳海波代偿借款本金50000元;二、驳回原告靳海波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沙德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