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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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徐攀、李春艳: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与被告冯波、徐岳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2)宁0502民初16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冯波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宁夏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借款83000元,支付利息12214.23元,2021年10月8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徐岳军、徐攀、李春艳对被告冯波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徐岳军、徐攀、李春艳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冯波追偿。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王兴祥、李爱英: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2)宁0502民初20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兴祥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宁夏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借款100000元,支付利息6214.82元,2021年9月24日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至借款返还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宁夏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宁夏吉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田文斌与被告宁夏吉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宁夏吉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宁0106民初16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中卫市广通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学军、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广通物流有限公司、高建礼、王月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1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潘迪武:

本院受理范文彬诉潘迪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2022-11-11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44187.html 1 公告 /enpproperty-->